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2

WH2.在圣言的预言

WH2.在圣言的预言部分,经上多次提到马,但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马”表示理解力,“骑马的”表示一个去理解的人;这或许是因为“马”在灵义上,因而在圣言中表示这种事物,显得既奇怪又不同寻常。然而,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只引用少许。以色列的预言论到但说:

但必作道上的蛇,路中的箭蛇,咬伤马蹄,使骑马的向后坠落。(创世记49:17, 18

没有人能知道论到以色列支派中的一支的这个预言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蛇”、“马”和“骑马的”分别表示什么;然而,谁都知道其中隐含着某种属灵事物;至于每一个事物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6398—6401节),那里解释了这个预言。哈巴谷书:

神啊,你乘在马上,你的战车是拯救。你乘马践踏海。(哈巴谷书3:8, 15)

显然,在这段经文中,“马”表示某种属灵事物,因为这些话是指着神说的。否则,神“乘在马上”,并“乘马践踏海”会是什么意思呢?撒迦利亚书:

当那日,马的铃铛上必有归耶和华为圣。(撒迦利亚书14:20)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说,到那日,我必使一切马匹惊惶,使骑马的颠狂;我必张开眼睛看顾犹大家,使万民的一切马匹瞎眼。(撒迦利亚书12:4, 5)

这段经文论述了教会的荒凉,当不再明白任何真理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种状态通过马匹和骑马的来描述;否则,“我必使一切马匹惊惶”、“使万民的一切马匹瞎眼”会是什么意思呢?这与教会能有什么关系呢?约伯记:

神使她忘记智慧,也没有把聪明赐给她;她几时把自己举到高处,就嗤笑马和骑马的人。(约伯记39:17, 18, 19ff)

“马”在此表示理解力,这是显而易见的。同样在诗篇,经上说神:

乘驾真理的话。(诗篇45:4)

另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此外,若不知道“战车”表示什么,“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什么,谁能知道以利亚和以利沙为何被称为“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又为何“少年人以利沙看见满山有火车火马”?因为以利沙对以利亚说:

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啊。(列王纪下2:11, 12)

约阿施王对以利沙说:

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啊。(列王纪下13:14)

论到少年人以利沙时,经上说:

耶和华开了少年人以利沙的眼目,就看见了,看哪,满山有火车火马围绕以利沙。(列王纪下6:17)

以利亚和以利沙之所以被称为“以色列的战车马兵”,是因为他们两人都代表圣言方面的主,“战车”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马兵”表示聪明。关于“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47, 7643, 8029, 9372节);“战车”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5321, 8215节)。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诠释启示录 #936

936.启15:3.

936.启15:3.“他们唱神仆人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表示对新旧约圣言中的诫命的承认和称谢,以及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这从“唱歌”、“摩西”和“羔羊”的含义清楚可知:“唱歌”是指出于承认和内心的喜悦而称谢(参看AE 326, 857节);“摩西”是指旧约圣言(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羔羊”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97, 343, 460, 482节),因而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为这圣言就是神性真理;但在此因经上说“摩西和羔羊”,故所表示的是新旧约的圣言。从接下来这两节经文中的话明显可知,“摩西和羔羊的歌”表示对新旧约圣言中的诫命的承认,以及对主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因为这些就是他们正在歌唱的,或构成他们歌曲的内容。在第一节,主的作为和道路被荣耀,它们表示祂的诫命。在下一节,主被荣耀;经上嘱咐,所有人都要敬畏祂,因为唯独祂是神圣的。由于这些是两首歌的主题,“歌”表示对这些事的承认和称谢,所以清楚可知,“他们唱神仆人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表示对新旧约圣言中的诫命的承认和称谢,以及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此外,对兽(就是此处论述的主题)的胜利是通过这两者获得的,即:遵守诫命和承认主的神性。没有这两者,兽就会获胜。

 (续)

前面从十诫中列举了必须避开的邪恶。但我知道,许多人心里会想,没有人能凭自己避开它们,因为人生在罪中,因此没有能力避开它们。不过,要让这些人知道,凡从心里认为有一位神,主是天地之神,圣言来自祂,因而是神圣的,有天堂和地狱,有死后生活的人都能避开这些邪恶。但鄙视这些真理,把它们抛之脑外的人不能避开,否认它们的人则根本不能避开。当一个人不思想神时,谁会认为有什么事是反对神的罪呢?一个从不思想天堂、地狱和死后生活的人,怎能避恶如罪呢?这样一个人不知道罪是什么。人被置于天堂与地狱的中间。良善从天堂源源不断地流入,邪恶从地狱源源不断地流入。人因在中间而拥有思想良善,或思想邪恶的自由。主从来不将这种自由从任何人那里夺走,因为它构成他的生命,是他得以改造的手段。因此,人出于这种自由因邪恶是罪而避开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移除它们,赋予人貌似凭自己停止它们,然后避开它们的能力。

每个人都能出于属世自由避开这些邪恶,因为它们违反人类法律。在一个国家中,凡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生命、名声、荣誉、财富,从而失去职位、利益和快乐的公民都能如此行;就连恶人也能如此行。这样一个人的生命在外在形式上看起来完全就像一个避开这些邪恶,因为它们违反神性律法的人;但它在内在形式上却截然不同。这一个人只出于来自人的属世自由行动;那一个人出于来自主的属灵自由行动。两个人都出于自由行动。既然一个人能出于属世自由避开这些邪恶,那么他为何不能出于属灵自由(主不断把他保持在属灵自由中)避开它们呢?只要让他思想他愿意如此行,因为有天堂、地狱、死后的生活、惩罚、赏赐,并且让他向主祈求帮助。

要知道,每个人因想要得救而开始属灵生活时,都因地狱的惩罚而惧怕罪,但后来却因罪本身而惧怕,因为罪本身是可怕的,最后他因他所爱的真理和良善,因而为了主的缘故而惧怕。事实上,任何人热爱真理和良善,因而热爱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厌恶它们的反面,也就是邪恶。这一切清楚表明,相信主的人避恶如罪;而另一方面,避恶如罪的人也相信;因此,避恶如罪是信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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